【公告】107學年度第二學期論文相關重要日程
※論文口試申請規定請先參閱碩士班Q&A http://taiwan.nchu.edu.tw/uploads/files/5cdbb8cf71528.pdf
※論文計畫發表於申請截止日後,由所辦統一調查評論老師(評論老師由所上老師討論後決定),並決定論文計畫發表時間。 ※論文口試則請與指導老師確定口考委員與口考日期後再提出申請。
※論文計畫發表及論文口試無法在同一學期辦理,請特別注意!
※欲以創作與翻譯之方式畢業者,應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將相關作品及佐證資料送至所辦,
經所務會議審核通過後始得開始進行。
經所務會議審核通過後始得開始進行。
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備妥相關證明提至所務會議審議):
(1)相關創作曾正式出版(2)翻譯成果曾正式發表(3)作品曾獲地方政府、全國或國際性之相關獎項 (4)曾獲相關計畫補助
欲於本學期提出以創作與翻譯方式進行論文計畫發表者,請最晚於3月29日(五)前將相關作品及佐證資料送至所辦,
經所務會議審核通過後始得開始進行。
經所務會議審核通過後始得開始進行。
※自105學年度起入學者,須於論文考試申請前取得學術倫理教育修課證明。
故申請論文考試,請連同申請書、學術倫理教育修課證明紙本及論文全文電子檔於申請截止日前送交至所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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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申請論文考試,請連同申請書、學術倫理教育修課證明紙本及論文全文電子檔於申請截止日前送交至所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