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本所109學年度專任教師徵才

國立中興大學灣文學與跨國文化研究所

一、資格
  1. 具有教育部頒發之助理教授以上證書,或於聘任前獲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各大學博士學位者男性須役畢)。
  2. 具臺灣文學與文化研究之專長,或新媒體研究、數位製作、影像製作之相關領域。

二、擬起聘時間民國11021日起。


三、擬聘名額:專任助理教授()以上1

四、需繳交應徵資料(下列1~7項請單面列印勿裝訂逐頁於每份紙本文件右下角空白處簽全名或押章)
  1. 1新聘教師送校教評會審查應繳證件清單(請逐項勾選確認)
  2. 2-1新聘教師申請書(正本)
*擬授課科目請依據本所所網所列現有碩士班課程科目(http://taiwan.nchu.edu.tw/course_master.php?types=is_active),請填寫一學年,每學期至少三門及檢附三門科目之教學大綱電子檔。
課程教學大綱下載網址:http://oaa.nchu.edu.tw/zh-tw/course-form/download-list.86
  1. 3-1最近五年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正本) (表內所列著作須經審核且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
  2. 教師證書(影本)一份。(如無,得免附)
  3. 大學及研究所學歷證件(影本)各一份。
*如係外國學歷(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1)請加附委由翻譯社翻譯之中文譯本並加蓋翻譯社公司章,(2)並須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館認證證明。(未附認證證明者,雖經校教評會先行審查完成,惟仍需於三個月內補提認證證明,才能報部送審。如具有擬聘等級之合格教師證書者免附駐外使館認證證明)
  1. 經歷證件(影本)一份。(服務證明等,如係外國經歷請附委由翻譯社翻譯之中文譯本並加蓋翻譯社公司章)。
*凡列於表2-1新聘教師申請書內之經歷,皆須附證明文件。
  1. 身分證或護照(影本)一份。
  2. 著作(含代表著作、參考著作)(申請人所送著作須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人事法規/教研人員/聘任升等改聘,網址:http://person.nchu.edu.tw/regulations.php))
A.如為具有審查制度之出版,請附設置五人以上組成編輯委員會證明及匿名審查證明
B.代表著作若為合著者,必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若為通訊作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為數人合著者,應以書面說明本人參與部分,並檢附由合著者簽章之「合著人證明」。

五、上列1~8項表格如附件(各項申請資料務必以電腦繕打):
1新聘教師應繳證件清單
2-1新聘教師申請書
2-2新聘教師申請書填表說明
3-1教師近五年代表著作(成果或教材)及參考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
3-2教師近五年代表著作(成果或教材)及參考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範例
教學大綱
國立中興大學教師資格審查代表作合著人(共同發明人)證明

六、注意事項:
1.請務必依填表說明規定填寫,並於寄出前仔細核對應檢附之資料及證明。
2.相關表格及填表說明亦可於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 http://person.nchu.edu.tw/download.php    國立中興大學台灣文學與跨國文化研究所網站: http://taiwan.nchu.edu.tw/
3. 初審合格者,將另行通知安排面試,未通過初審者,恕不通知
4.所寄應徵資料請自留底稿,著作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否則不予退件。 
5.意者請將相關紙本資料於109年8月07()郵寄送達(郵戳為憑)相關電子檔案(四、需繳交應徵資料第1、2、3項)寄送至本所電子信箱(並請於信件中敘明:聯絡電話、手機、通訊地址),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人:國立中興大學灣文學與跨國文化研究所辦公室 
  址:臺中市402南區興大路145
【封面務請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文所教師」字樣。】

聯絡電話:04-2284067122875723 (分機13) 黃小姐 ► e-mail: taiwan@dragon.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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