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台灣文學與跨國文化研究所實習申請公告
- 有意願申請本所媒合實習單位之同學,請上網填寫「實習意願調查表單」(https://forms.gle/oau8WHNkvgPUNBkQ9)。
- 實習單位細目請參閱公告附檔「國立中興大學台灣文學與跨國文化研究所合作實習單位一覽」。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月5日(一)。
- 申請對象:本所碩二以上學生為主,若有剩餘名額再開放給碩一學生。
- 注意事項:
- 本所訂有「國立中興大學台灣文學與跨國文化研究所學生校外實習實施辦法」,請至本所網頁詳閱。
- 本次為期中實習,期間為115年11月~115年12月,實際實習日期及時間,將由實習單位與實習學生進行協商。
- 申請實習學生請於提出申請同時,提供個人簡歷(含近照、基本資料、聯絡方式、學歷、個人特質、專長、工作經歷、軟體或其他技能、代表作或其他特殊表現之證明),並mail到台文所信箱(taiwan@dragon.nchu.edu.tw)。
- 視實習單位之需求,申請實習學生需提供其他相關之文件。
- 完成實習者,須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實習心得與感想」(2000-3000字)及機構滿意度調查,並通過實習單位與授課老師之考核,於修業年限內選修本所開設之「專業實習」課程,方能認證1學分。
- 實習申請結果公告:最晚於115年10月31日公告於本所網站。
- 若學生自行尋找實習單位,亦可選修「專業實習」課程並認證學分。自洽實習單位者,需繳交以下文件,以利提送本所校外實習委員會審核(需於實習前完成審核流程,請自行預留時間):
- 學生自洽校外實習單位申請表暨實習單位同意書
- 實習合約書(正本一式二份,可至學程網站下載)
- 實習單位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一份)
- 其他本公告未盡之事宜,可聯繫辦公室洽詢。